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许可实行分级管理。 GA类、GC1级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资格许可官方受理、批准、发证,GB类、GC2级、GC3级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资格许可由安装单位所在地官方受理、批准、发证。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满足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满足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的场地、设备和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安装技术负责人和安装施工项目质量保证负责人经过专业培训;
(六)能够保证安装的压力管道质量符合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延期申请提交的附加材料:
1.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单位延期说明。
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并在下一个许可有效期内扣除。
负责审批的,在收到延期申请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延期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的,在收到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延期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符合条件的,在做出批准延期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在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批准延期决定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换发许可证。
1、产品(设备)质量档案完整齐全,统一管理,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
2、应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了监督检验,其相关工作见证上有监督检验人员的确认;随机文件(竣工资料、验收资料)应齐全,并且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