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认证
MET美国产品认证实验室是美国的认证机构,1959年成立于美国马里兰州。MET因其在开发产品测试技术和认证标准的杰出表现而享有盛誉。将近半个世纪以来,MET在美国专注于高科技产品的认证和测试。时至今日,MET已经成为高科技产品认证的品牌。同时,带有MET认证标志的消费类电器广为北美零售商所接纳,在超过10000家卖场销售MET认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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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认证产品范围
MET的认证标志与UL标志在北美地区具备同等效力。MET可对多种电子、家用电器、电信设备,医疗设备、电动工具等电气产品进行美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承认的检测和认证。
1. 1.MET在美国的NEBS(Network Equipment Building System)认证是之一。
2. MET编写RFID认证的国际标准ISO18000,并且MET是全球一个认证RFID产品及实验室的机构。目前在中国大陆获得MET认证的实验室有信息产业部及国家物品编码中心,以及上市的远望谷公司。
3. MET是美国高科技产品认证的品牌,同时获得广大的消费类电器零售商的认可。作为美国个国家认可实验室(NRTL),MET在美国的认证位于三甲之内。
4. MET作为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指定的电信认证机构(TCB) ,发放的FCC证书在美国数量在第5名以内,并以证书的高质量而享誉市场。
MET是美国家国家认可实验室(NRTL),开创美国认证新纪元。
MET认证标志,在美国和加拿大获得了认可,MET是替代UL的选择。
法律上,MET取得与UL同样的法律地位。UL 和MET 标志两个都指明产品已符合有关产品标准的基本要求。另外,这两个标志通过定期的工厂跟踪检查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标志要求。这两个认标志的的主要的差异在于制造商和实验室之间的介入程度的不同及合作关系的不同。
MET 的产品认证标志在美国和加拿大是广泛被接受的。在加拿大,MET 实验室是首批被加拿大标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之一。MET 的C-mark 被加拿大标准委员和全加拿大的省级部门所认可。另外,MET 还是全美国少有的几个由全球52 个国家参与的IEEE CB 认证计划的NCB 之一。
在询价阶段,客户应尽可能提供以下材料,以便迅速处理
1) 产品描述,如产品名称、型号、参数、用途以及所需服务
2)电气原理图,线路板的布线图
3)产品手册,手册应包括产品功能、操作指引等
4) 产品关键零件清单
5) 产品外观图、内部图,有图片更好
在开案阶段,客户应尽可能提供以下材料,以便项目顺利进行
1)签署认证申请表
2) 签署报价单
3)产品具体描述: 产品名称、型号、参数、铭牌、用途
4)具体的电气图、电路板的布线图
5)产品上附带的各种标志、标签、警告语
6)完整的产品手册,包括产品主要功能的描述、用户指引、重要提示等
7) 关键零件清单和零件的认证证书。如果产品上的零件中包括(但不于)变压器、滤波组件、转换器、马达等,客户需要同时按MET的要求提供该零件的详细规格书
8)如果测试中需要额外的零件,客户应按MET的要求提供备用零件。一般指不浸漆的变压器、保险 丝、整桥二极管、电源FET等。
产品认证申请人(APPLICANT)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使用MET Mark必须经过MET的授权和周期性监督。申请人需要督促其制造商完整填写一份“制造商合同”(MANUFACTURER CONTRACT)并递送到MET,并准许审核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地进入制造商的车间以进行对MET Mark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MET一般会进行一次预约性的首次工厂评估,以及随后的非预约性的跟踪检验。申请人负责确保其制造商遵守“制造商合同”的所有要求。
制造商检验费:
必须预付下一年度的制造商年度检验费才可安排检验。具体费用请参照报价单。一般来说费用由申请人支付。要维持认证证书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预付款。
申请人负责向MET购买标签或者购买直接印的授权。直接印的方法准许申请人或申请人的认可的制造商直接地在产品上的标识牌或标识标签上印上经过MET批准的MET Mark. 直接印MET Mark的申请人所必须在其产品使用MET Mark之前,向MET公司提交一份MET Mark的终使用标签或标牌图样作评估之用。
申请人深刻理解MET所供应的标签在使用到产品之前是属于MET的财产。申请人理解并同意MET准许申请人指定的制造商保管标签仅是一种在MET授权的产品上使用标签的方便。如果申请人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要采取措施消除业已经造成的影响,在接到MET的通知后必须马上退回所有未使用的标签和提供所有标签的使用统计记录,并停止在产品上使用MET Mark.
MET Mark 或有关MET的引述的使用不能用在不合格的产品、包装、或文字性材料上。如果MET Mark 被使用在非授权产品上,申请人和它的制造商必须挽救、赔偿以及消除MET 实验室公司与任何所谓的非授权行为所引起的索赔及其它相关责任。
MET Mark 或有关MET的引述准许在标有MET标志的产品的推广材料、广告、包装使用,只要不出现印标志方式结果不正确的情况和(或)与本合同的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即可。终裁决标志是否适合使用由MET决定,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和制造商。MET保留向第三方透露产品的基本描述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的公司名称、产品型号甚至产品的外观形状。
当产品标准的要求有变更时为了确保已经获得认证的产品继续符合新要求,需要进行文件复审。复审的费用一般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承担遵守产品的认证报告和申请人合同(APPLICANT CONTRACT)关于MET Mark的使用要求的责任。申请人要确保把MET Mark仅使用在合格的产品上。如果申请人违反本合同的要求并且在接到MET的不符合书面通知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或在MET检验代理指定的时间范围内,该时间更少)没有纠正任何不符合项,MET根据任意决定权可以立刻终止本合同并取消本合同授予申请人的所有授权。一旦接到MET的正式要求,申请人必须立刻停止在MET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MET Mark。